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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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年07月15日 17:08  供稿人:  文章来源:校科协、科研院 发布者:汤钰茜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进一步表彰在陕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充分激发广大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鼓励其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力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现组织开展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和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一)陕西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10名。

(二)陕西青年科技标兵获奖者不超过15名,在本届陕西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陕西青年科技标兵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承担“卡脖子”重大攻关任务、或重大基础研究任务、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无违法违纪、科研失信问题。

(六)未曾获得本奖。

三、推荐单位和名额

(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科协开展推荐工作,在征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部门、团委意见后,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不超过2名。

(二)省委军民融合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国资委、省科学院可推荐本系统、本行业候选人不超过2名;其他有关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可推荐本系统、本行业候选人不超过1名。

(三)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不超过1名。

(四)双一流高校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不超过4名;其他高校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不超过2名。

(五)省科协直接联系的企业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不超过1名。

(六)有关驻陕单位、科研院所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不超过2名。

每位候选人只能由一个渠道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确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四、组织机构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共同成立陕西青年科技奖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负责陕西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专班组长由省科协主席担任;副组长分别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专班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宣传文化部。陕西青年科技奖设立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负责评审工作。

五、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六、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

(二)各推荐单位要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

(三)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推荐单位要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在本单位、本系统或本地区公示。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六)候选人的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七)一般不评选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干部。

(八)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推荐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九)候选人获奖后,本人及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办公室在有关媒体上对获奖人员宣传报道。

(十)候选人获奖后,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陕西省科协年会、“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月”、陕西青年科学家大会等活动。

七、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青年科协积极组织申报,并于7月24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毅字楼427室,电子版发送至校科协邮箱(kexie@nwpu.edu.cn),各单位及青年科协均限报1人,逾期不候。有意申报的老师也可积极联系其他申报渠道。

纸质版:《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五份,附件材料、推选工作报告以及政审情况报告各一式一份。

电子版:《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word及盖章PDF版)、附件材料、推选工作报告(盖章PDF版)、政审情况报告(盖章PDF版)。邮件命名格式:陕西省青年科技奖-XX学院-推选人姓名。

1.有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包括:

(1)《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非学术类报刊不作为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材料。

2.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推选工作程序、材料涉密情况、科研诚信情况及推荐结果等,学院签字并盖章。

3.政审情况报告。包含:推荐对象的政治审查把关情况,学院党委签字并盖章。

八、联系方式

校科协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晶晶、陈莹

办公地点:毅字楼427

联系电话:029-88460392

联系邮箱:kexie@nwpu.edu.cn

省科协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雷晓超  程伟宏   

联系电话:(029)87345429  63917181 

邮    编:7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