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举荐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二届中国力学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时间:2026年06月03日 16:45  供稿人:  文章来源:校科协、科研院 发布者:汤钰茜  浏览:

各单位:

根据《中国力学学会力学奖章程》规定,第十二届中国力学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及名额

“中国力学学会科学技术奖”邀请相关专家和组织提名。

1.专家提名

(1)力学相关领域的两院院士,可独立提名,对提名人的学生、博士后作为第一完成人的项目回避;

(2)中国力学学会会士,须2人联合提名,对提名人的学生、博士后作为第一完成人的项目回避;

(3)中国力学学会理事,须3人联合提名。

提名专家年龄应不超过75周岁(195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位专家最多可提名2项(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各1项)。

2.组织提名

(1)中国力学学会所属分支机构可提名2项;

(2)中国力学学会单位会员可提名2项,我校作为单位会员可以提名2项。

二、被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1.中国力学学会自然科学奖

在力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有重要创新、发现,并且主要论著已公开发表或出版满2年(2024年5月31日前),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引用或已应用。

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须有1篇发表在国内学术期刊的论文列为代表性论文专著。

2.中国力学学会科技进步奖

分为技术发明类与科技进步类。运用力学原理做出技术创新成果或新发明,并且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4年5月31日前),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推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

前三位完成人应为主要知识产权所列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须有在国内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作为支撑材料之一。

3.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国内单位,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在推荐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4.同一候选人或同一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不同子奖项。

5.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应为中国力学学会会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提名范围之内:

(1)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2)受到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并且处于影响期的;

(3)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4)已获得或者正在申报国家级、省(部)级或其他同级别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的项目;

(5)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且未脱密的项目;

(6)在国外完成主要工作的项目;

(7)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项目。

三、其他有关要求

1.被推荐项目完成人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填报内容或附件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或标注密级。系统填报前,需按所在单位要求完成保密审查。

2.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将有本人签字的知情同意证明随报奖材料一并提交。

3.提名专家和组织应如实填写提名意见,并对提名材料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提名材料报送

因提名名额有限,请有意向通过学校申报中国力学学会科技奖的老师于6月25日前将附件1发送至校科协邮箱(kexie@nwpu.edu.cn),便于统计和通知后续相关事项。若超过提名名额,学校将邀请专家进行评选。

五、联系方式

校科协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晶晶

联系电话:029-88460392

邮箱:kexie@nwpu.edu.cn

地址:友谊校区毅字楼427

中国力学学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洋

电话:010-82543903,13810042640

传真:010-62559588

Email:liuyang@cstam.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