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国兵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和《中国兵工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奖细则》要求(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第十二届“中国兵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推荐工作即日起全面展开。现将有关推荐候选人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科技奖授予从事兵器和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制造、教学、生产、管理和成果推广应用并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中国兵工学会会员,推荐对象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兵器和国防科研、教学、生产、管理等工作中有重大贡献,并取得了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2.提出新的学术思想、理论或见解,对兵器和国防科技发展有深远影响,并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
3.在兵器和国防重大工程或重要装备研制中做出突出贡献;
4.在社会公益性科技事业中和其他兵器与国防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
二、推荐工作要求
1.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执行《条例》要求,保证推荐质量,将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上来;
2.专业委员会和地方学会要负责对上报人选进行初评,原则上每个专业委员会和地方学会限报3人;专业委员会上报的人员中,其挂靠单位的人选限报1人;未成立地方学会或地方学会活动不正常的地区的团体会员单位(由总会直接联系)限报1人;
由会士或高级会员(5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人选不受限制。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有意向通过学校渠道申报的老师于7月6日前发送信息统计表到科协邮箱。学校提名名额有限,若超过提名限制,将进行校内评审。
1.《中国兵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十份,其中原件一份;
2.《中国兵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候选人简介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3.由会士或高级会员推荐的申报人除报上述材料外,还要报送由5名推荐人各自填写的《中国兵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会士、高级会员推荐)》(见附件3)。(没有会士或高级会员推荐,此表不用填写)
4.有关附件材料一份,内容包括:
①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
②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③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④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⑤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⑥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⑦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等;
⑧其他材料。非学术性报刊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5.提供单位保密审查一份。
上报材料一律不退回,需要退回材料请注明。
四、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6年7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推荐表和简介表word版,附件材料pdf版)材料报送至中国兵工学会学会工作部。
五、联系方式
学会联系方式:
乔丽13552819070
张栋淋18701037653
孙岩1381144556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十号院中国兵工学会学会工作部
邮编:100089
电话:010-68962962
E-mail:qiaoli@cos.org.cn
校科协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晶晶
联系电话:029-88460392
邮箱:kexie@nwpu.edu.cn
地址:友谊校区毅字楼427